青岛聚焦 “一老一小” 强化医疗保障 – 退休职工住院报销 35.78 亿,女职工获生育津贴 7.12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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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退休职工报销住院费用 35.78 亿元,为女职工支付生育津贴 7.12 亿元

青岛聚焦“一老一小”,强化重点群体医疗保障

聚焦“一老一小”等重点群体,持续增强医疗保障的精准性和可及性,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医保部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11 月 3 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青岛市“一老一小”医疗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全市医保系统持续深化改革、优化服务,着力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坚持照顾好“老的”、呵护好“小的”,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青岛聚焦“一老一小”强化医疗保障 - 退休职工住院报销 35.78 亿,女职工获生育津贴 7.12 亿

筑牢“老有所护”

退休职工住院报销 35.78 亿元

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医疗保障肩负着重要使命。市医保部门始终将提升老年人医疗保障服务水平作为工作重点,持续完善以基本医保为主体、长期护理保险为特色、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保障体系。

作为最早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城市之一,青岛在退休职工医疗保障方面起步早、保障实。截至今年 9 月,全市 454.5 万参保职工中,享受退休待遇人数达 114.5 万人。退休职工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比在职职工提高 5 个百分点,年度报销限额提升至 7000 元,住院报销比例维持在 93%到 97%的高位。今年 1 至 9 月,全市已为 990 万人次退休职工报销普通门诊医疗费 11.02 亿元,为 37.16 万人次报销住院费用 35.78 亿元。

在城乡居民医保方面,青岛坚持政府主导、财政倾斜,切实减轻老年居民参保负担,财政补助比例达 60%以上。截至今年 9 月,全市 60 岁以上老年人参加居民医保约 146 万人,同比增长 4%。

针对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就医需求,青岛不断优化基层门诊保障政策。基层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医保目录内费用直接报销。今年,居民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由 60%提高至 65%,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用药报销比例由 70%提升至 75%。今年 1 至 9 月,青岛已保障“两病”参保居民 287.92 万人次,报销医疗费用 4086.93 万元。

在保障失能失智人员方面,青岛作为全国长期护理保险首批试点城市,持续拓展保障范围、完善制度体系,打造覆盖全民、统筹城乡、满足急需的长期护理保险保障网络。目前,全市长护险参保人数超 939 万,是全国少数实现城乡全覆盖的城市之一。参保职工长护险报销比例达 90%,一、二档缴费居民报销比例也保持在 75%-80%的较高水平。自 2012 年该制度实施以来,青岛已累计支付资金约 63 亿元,惠及 16 万名失能失智人员。其中,今年 1 至 9 月,长护险支出资金 5.29 亿元,待遇享受人数达 6.25 万人。

夯实“幼有所保”

支付生育津贴 7.12 亿元

在“一小”方面,青岛着力从减轻孕产妇生育医疗费用负担、强化新生儿参保及待遇落实等方面协同发力,为优化生育政策落地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持。

青岛持续扩展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目前,参加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等群体均已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失业人员的生育保险费由失业保险金代缴,并可享受与在职职工相同的生育医疗待遇。今年 5 月起生育的领取失业金人员,可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

在待遇水平上,青岛女职工享受全省领先的生育保障。产前检查定额补助达 1600 元,住院分娩合规医疗费个人“零负担”。今年 1 至 9 月,青岛已为 10.71 万人次参保女职工报销生育医疗费 3.3 亿元,为 5.35 万人次支付生育津贴 7.12 亿元。

参加居民医保的生育女性同样享受倾斜保障,在不提高缴费标准的基础上,住院分娩医保补助标准不区分孩次,统一提高至 3000 元,产前检查费用纳入门诊统筹。今年 1 至 9 月,已有 4565 人次享受居民分娩补助,基金支出 1356.72 万元。

辅助生殖技术也被纳入医保报销,生育支持路径进一步拓宽。“取卵术”“胚胎培养”等 11 项治疗项目被纳入基本医保,并打通异地报销渠道。1 至 9 月,青岛已为 1.46 万人次报销辅助生殖费用 2914 万元。

在服务优化方面,青岛全面推进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在全省率先实现“双渠道”线上申领,有效解决异地生育垫资、跑腿难题。

为保障新生儿“出生即参保”,青岛大力推动“出生一件事”联办系统建设,实现新生儿“零跑腿”参保,而且新生儿在出生六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即可报销,不受等待期限制。

青岛还结合新生儿群体自身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医保待遇政策,比如参保儿童不幸遭遇意外伤害,门急诊费用超过 100 元的部分可以报销 90%,年度最高支付 3000 元。

对残疾儿童群体,青岛也将康复治疗纳入医保保障范围。经评估具备康复适应指征的 0 到 17 周岁脑瘫、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可到康复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康复治疗,纳入医疗康复保障范围。同时,青岛还将治疗儿童肿瘤、罕见病的高值国谈药优先纳入“双通道”管理,并指导商保公司优化完善“琴岛 e 保”理赔范围,将部分医保目录外儿童罕见病用药纳入保障范围,为患儿在基本医保之外增添一份保障。(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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