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办医疗机构将有信用评级 明年起实施分级监管:A级免检,E级撤销已获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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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 2025 年 11 月 13 日讯 (深圳晚报记者 周倩)近日,深圳市卫健委印发了《深圳市社会办医疗机构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将为深圳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建立“信用档案”,并进行五个等级的信用评级,评级结果直接与监管力度、行政许可等挂钩。该办法将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旨在通过信用监管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让市民看病更放心。

信用评级分五级

该办法明确,社会办医疗机构信用评价每年开展一次,基础分值为 100 分,按最终得分和失信情况划分为 A、B、C、D、E 五个等级。其中,100 分及以上为 A 级,85-99 分为 B 级,60-84 分为 C 级,低于 60 分为 D 级;被列入全国、广东或深圳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直接定为 E 级。新建运营未满 1 年且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医疗机构,不参与评价但参照 B 级管理。

评价结果产生后,在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官网公示至少 10 个工作日,医疗机构可对初评结果提出异议。最终结果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布并共享给相关部门,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评价结果公布,市民可查询到。

分级监管差异化

根据信用等级,深圳将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实施差异化监管。

A 级机构将享受“无事不扰”的待遇。卫生健康部门原则上不主动进行现场检查,必要的检查会优先采用非现场方式,机构办理校验等手续也更便捷,还将得到行业评优评先的优先推荐。

B 级、C 级机构将面临常态化和逐步加强的监管。B 级机构采取日常监督与信访投诉调查合并开展,双随机、专项检查抽查比例不超过 10%。C 级机构将约谈机构负责人并发送提醒函,抽查比例不低于 30%,加大日常监管力度。

对于 D 级机构,将约谈法定代表人,实行“逢检必查”,医疗机构校验需现场审查。E 级机构则将面临最严格的监管。除“逢检必查”和现场校验外,不适用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撤销已获荣誉,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和相关优惠政策。

该办法还明确了信用修复机制,医疗机构完成信用修复后,已修复的信用信息不再纳入评价范围,还可申请调整评价记分和信用等级。同时,医疗机构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交佐证材料,相关部门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并反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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