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医疗拟回购注销3.34万股限制性股票 总股本将减少至6.066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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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证券 - 红岸工作室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医疗”)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 6 名激励对象合计 3.337 万股股份,此举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相应减少。根据公告,公司已就此事项履行债权人通知程序。

回购注销背景及具体安排

公告显示,新华医疗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3,370 股(约 3.34 万股)。

据了解,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为相关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计划所设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相应调整。

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新华医疗的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将发生小幅调整。具体变动数据如下:

项目 变动前(股 / 元) 变动后(股 / 元) 变动数量(股 / 元)
总股本 606,677,919 606,644,549 -33,370
注册资本 606,677,919 606,644,549 -33,370

公告强调,上述变动数据以实际核准的注销股数为准。本次股本变动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债权人申报相关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新华医疗已就此事项通知全体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5 年 10 月 31 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告明确,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债权人,其债权有效性不受影响,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申报债权需提供的材料包括: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债权人需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自然人债权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债权申报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申报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华医疗科技园

申报时间 :2025 年 10 月 31 日起 45 天内(工作日 9:00-12:00;14:00-17:00)

联系人 :李静

联系电话 :0533-3587766

电子邮箱 :shinva@163.com

后续安排

新华医疗表示,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推进,后续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实施结果及工商变更登记等进展情况。市场分析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属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常规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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