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既关乎患者的健康权益,也影响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调解难度往往较大。近日,樟树法院通过“背对背疏导 + 面对面释法”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因用药诊疗引发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诊疗起纠纷 患者维权遇困境
2024 年 6 月,糖尿病患者老刘因续用降糖药到某医院就诊。因医院无其指定药品,医生调整用药方案,用药 2 个月后,老刘出现胃部不适、身体消瘦等症状,多次复诊均被告知与药物无关,仍继续使用该药 9 个月。后老刘前往三甲医院检查,确诊为药物副作用,停药后症状逐渐缓解。
老刘认为医院存在长期大剂量用药、未监测不良反应、病历书写不完整等过错,属于重大医疗过错。2026 年 1 月,老刘将医院起诉至法院。案件审理中,双方各执一词,争议激烈。因关键病历资料不全,司法鉴定无法启动,案件陷入僵局。
巧施调解术 多方沟通解纠纷
承办法官考虑到医患纠纷专业性强、对立情绪重,简单判决难以化解矛盾,于是按照“稳情绪、查事实、释法律、衡利益”的思路,灵活运用“背对背、面对面”调解法,全力化解纠纷。
法官首先开展“背对背”单独沟通。一边耐心倾听老刘的病痛与诉求,安抚其情绪,讲解举证规则与法律后果,引导理性维权;另一边向医院指出病历书写、风险告知等方面存在不足,建议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适当让步。经过沟通,双方情绪逐步缓和,同意协商。

(图片来源于豆包 AI 生成)
随后,法官组织“面对面”集中调解,结合法律规定、证据规则和行业规范释法明理,厘清双方责任,指明诉求边界,并参照类案处理标准,引导双方缩小分歧,推动协商取得实质进展。
案结事亦了 和谐司法显温度
历经近两个月、5 轮“背对背”、3 轮“面对面”调解,法官先后调整 4 次补偿方案、细化 6 次协议条款,耐心疏导、反复沟通,最终彻底打消双方顾虑。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这起棘手的医疗纠纷一次性圆满化解,既维护了患者合法权益,也保障了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普法小贴士
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应妥善保管门诊病历、检查报告、用药清单等全部诊疗材料,依法理性维权。医疗机构需严格规范病历书写,充分履行用药风险告知与不良反应监测义务。医患双方应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化解争议,共同维护和谐医患关系。
供稿 | 周金文